财新传媒

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受贿超636万 一审判10年

2017年05月31日 17:42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成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兴瑞科技有限公司、乔天明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用地、商业竞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黄全芳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6.3467万元
资料图:李成云。 图自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财新网】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7年5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成云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成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李成云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成云利用担任中共德阳市委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兴瑞科技有限公司、乔天明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用地、商业竞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黄全芳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6.3467万元。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