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中国财政部来源消息,7月3日,中央财政紧急下拨湖南、江西、贵州、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补助资金18.8亿元。
近日,湖南、江西、贵州、浙江等省发生暴雨洪涝等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帮助地方全力做好救灾工作,7月3日,中央财政紧急下拨湖南、江西、贵州、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补助资金18.8亿元,其中: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亿元,由省级统筹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等救灾支出;特大防汛抗旱及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11.8亿元,用于防汛抢险、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和农业生产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