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楠茜)初次开庭一个多月后,智联招聘员工私自售卖用户简历案终审落槌。7月1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三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智联招聘原销售人员申欢、北京信通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余秋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30万元和10万元。
申欢是智联招聘的销售人员,余秋云是北京信通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原审另一被告人李超是智联招聘的客服人员。财新网此前曾报道,2016年3月至10月间,申欢发现了公司的系统漏洞后,找到李超共同作案,私自以低价将15.5万条用户个人简历非法出售或提供给他人;作为信通泰克科技科技公司事经理的余秋云以低价非法获取其中的10.8万条,之后又将这些简历卖给猎头公司。(详见财新网:“私售15万份简历 智联招聘员工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