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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环保厅卖楼惹官司 争讼数年仍未了

2017年08月25日 14:4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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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环保厅十年前出售一栋办公楼,后以审批未通过为由反悔,引发诉讼“拉锯战”
十年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向两位民营企业家出售一栋办公楼,交付使用后又以审批未通过为由反悔,由此引发诉讼“拉锯战”。十年后,官司仍未盖棺定论。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楠茜 记者 单玉晓)十年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下称黑龙江环保厅)向两位民营企业家出售一栋办公楼,交付使用后又以审批未通过为由反悔,由此引发诉讼“拉锯战”。十年后,官司仍未盖棺定论。

  财新记者获悉,该案经三级法院五次审理,最终以合同未生效且无法继续履行为由,判令两位企业家返还涉案房产,黑龙江环保厅返还其首付款并支付房屋装修改造等相关费用。但两位企业家坚持认为,黑龙江环保厅在买卖合同中承诺这笔交易无需经任何部门审批,而且后续怠于履行报批义务,导致该合同未生效,因此,黑龙江环保厅是过错方,应承担主要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十年来房屋溢价损失。2017年初,两位企业家再次起诉黑龙江环保厅。法院于2017年6月开庭审理了此案,尚待宣判。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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