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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男童骑小黄车身亡案初交锋 ofo公司坚称无责

2017年09月09日 21: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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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在于,ofo单车的机械锁是否是交通事故起因之一;原告要求7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明显高于上海地区惯例
今年3月,一名11岁上海男童骑ofo小黄车上路逆行,遭遇车祸死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 实习记者 黄毅)今年3月,一名11岁上海男童骑ofo小黄车上路逆行,遭遇车祸死亡。男童的父母将ofo公司告上法庭,并连带起诉涉事司机及客车租赁公司,要求各项赔偿860余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750万元。9月8日,该案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举行庭前会议,原被告双方交换了证据。

  男童父母一方与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ofo公司)一方均试图用证据说明ofo共享单车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在法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师坚称小黄车的机械锁存在缺陷、在公共场所对未满12周岁的儿童造成普遍的危险;被告延聘的律师则称小黄车质量没有问题,因而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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