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天津市红桥区原区委书记张泉芬(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附:张泉芬简历
张泉芬,女,1960年3月生,汉族,天津市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入党。张泉芬系中共天津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1983年8月至1998年5月,历任天津市第三市政工程公司一工区技术股干部,总工办干部、技术科副科长、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