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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段华案重审后维持原判 定罪诈骗和行贿判刑超11年

文|财新 冯华妹
2026年09月08日 20:33
这起在律师界引发震动的案件又回到原点。段华的辩护律师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上诉
恭城县法院重审一审认为,段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桂联公司财物,共计59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段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3万元,构成行贿罪。9月8日,恭城县法院经过重审,仍以诈骗罪、行贿罪判处段华有期徒刑11年2个月。图:IC photo

  【财新网】因为诈骗和行贿两项罪名,广西律师段华近日再次被桂林市恭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个月。兜兜转转,这起在律师界引发震动的案件又回到原点。

  段华获罪,缘于其多年前代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他与代理公司、桂林桂联客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桂联公司”)签了债权转让协议和风险代理合同,以30万元取得案涉债权,最终执行回欠款本息626万元。

  恭城县法院原审一审认定,涉案债权系段华采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式取得,造成桂联公司巨额财产损失,其行为系诈骗。此外,该案执行完毕后段华为感谢法官刘军的帮助,给予了对方3万元现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春辉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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