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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拟究刑责 最高判三年

2017年10月31日 14:01
《刑法修正案(十)》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做出规定
据新华社消息,刑法修正案(十)草案10月31日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新华社消息,刑法修正案(十)草案10月31日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国歌法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刑法应对如何追究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予以明确,以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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