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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79岁非遗传承人因自制烟火被定罪 免予刑事处罚

2017年12月29日 19: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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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赵县五道古火会传承人杨风申自制烟火被查,二审法院对其定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杨风申和家属表示接受
2017年12月29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认定杨风申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考虑到其目的是为了履行法定传承义务等特殊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几经波折,79岁的河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杨风申自制烟火获刑案终审落槌。财新记者获悉,2017年12月29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下称石家庄中院)终审宣判,认定杨风申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考虑到其目的是为了履行法定传承义务等特殊情况,免于刑事处罚。

  生于1938年的杨风申是河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赵县五道古火会的代表性传承人,制作了20多年古火会所需的烟花。据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介绍,赵县五道古火会是河北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五道古火会发源于西汉时期,每年正月十五当地有燃放烟火的习俗,组织机构叫“火会”,设有会头和会员。五道古火会“最有意思的是燃放村民们自制的焰火,每件作品都可称得上是精美的艺术品”。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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