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4月17日至18日,长江口偷倒万吨垃圾案涉及海宁的部分在浙江省海宁市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信息显示,涉案的近万吨生活垃圾经层层转手,最终进入“江海电厂”。多名被告人承认,所谓“江海电厂”就是把垃圾抛进长江。
这起案件案发于2016年底。2015年以来,嘉兴市海宁市与海盐县的环卫部门已无法自行找到本地生活垃圾的处置路径。桐乡市创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创洁公司)与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以263元/吨与277元/吨的价格承包了两地的垃圾外运业务,向政府部门承诺将垃圾送往外地的垃圾焚烧厂处理。当年年底,这起案件案发。巨量的生活垃圾被发现实际出现在长江的太仓-崇明江段,并在长江沿岸形成壮观的垃圾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