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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2018年04月20日 18:00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指出,《雄安规划纲要》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2017年4月1日,俯瞰河北省雄县县城。图/新华社

  【财新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的批复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雄安规划纲要》)。《雄安规划纲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创造“雄安质量”和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对雄安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对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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