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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教授彭冰申请公开徐翔案判决书

2018年05月10日 11: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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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冰认为,公开典型案例判决书是法治教育的好机会;徐翔案社会关注度高,本身不存在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应公开情形,而且被最高法院列为典型案例,判决书理应公开
2016年12月5日,徐翔案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昔日“私募一哥”徐翔被定罪判刑已有一年,但判决书全文未向社会公开,引起学者质疑。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昔日“私募一哥”徐翔被定罪判刑已有一年,但判决书全文未向社会公开,引起学者质疑。财新记者获悉,5月9日,经济法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同时向最高法院和审理徐翔案的青岛中院邮寄挂号信,要求公开徐翔案判决书。

  彭冰在申请书中称,2017年1月23日,青岛中院“对徐翔等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宣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该案裁判文书应当在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开,但迄今已经一年有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能查询到该裁判文书;申请贵院网上公开判决书全文;根据上述规定,如贵院认为该案判决书不宜在互联网公开,应当说明不公开理由。”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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