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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毒品案两名主犯被判死缓 唯一非主犯今日将执行死刑

2018年06月22日 08:4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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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质疑,主犯之一的张俊鹏可以改判死缓,而贩毒数量少于张俊鹏且未认定为主犯的黄丽萍为何却仍然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一起涉及五人的贩毒、购毒案,仅有的一名未被认定为主犯的涉案人员将于今日(6月22日)被执行死刑。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沈凡)一起涉及五人的贩毒、购毒案,仅有的一名未被认定为主犯的涉案人员将于今日(6月22日)被执行死刑。

  这是一起发生在山东青岛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者包括方妈鞍、苏效丽、黄丽萍、孙海建、张俊鹏五人。根据案件材料,2013年5月初,青岛男子张俊鹏介绍同市的黄丽萍、孙海建向方妈鞍购买冰毒,毒品由山东安丘人苏效丽运输,方妈鞍为广东惠来县人。五名涉案人员中,苏效丽与黄丽萍为女性,孙海建为电工,其余四人均无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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