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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案被驳回申诉 黑龙江高院称原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2018年07月27日 13:43 来源于 财新网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原审判决依法对各申诉人定罪并判处的刑罚并无不当。各申诉人的各项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申诉予以驳回
在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黄昏降临,皑皑白雪中的龙山村显得静谧,10年前的汤兰兰案就发生在这里。经过5个多月的调查和复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图/财新记者 萧辉

  【财新网】经过5个多月的调查和复查,7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

  据了解,“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分别因强奸、强迫卖淫、嫖宿幼女一案,以被诬陷、被刑讯逼供等为由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无罪。2018年2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复查。

  据新华社消息,在法院向11名原审被告人核查本案事实、证据时,同案原审被告人万秀玲提出书面申诉,纪广才、梁利权、王占军、李宝才、徐俊生提出口头申诉。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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