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陕西府谷爆炸案一审宣判 三人获死刑

2018年09月12日 18:0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另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无期徒刑,其余几人获有期徒刑7年到15年不等;宣判后,郝卫杰等11名被告人均表示上诉
2018年9月12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郝卫杰等11人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今日(2018年9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郝卫杰等11人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郝卫杰、陈英朝、袁保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郝净杰、陈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刘文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郝小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处被告人白玉宽、白现伟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被告人白胜法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处被告人陈志勇有期徒刑七年。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