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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伊利案”一审宣判 邹光祥刘成昆表示上诉

2018年10月24日 12:0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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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光祥获缓刑、刘成昆被判刑八个月,均当庭表示上诉;宣判后伊利公司发公开信举报前董事长郑俊怀
10月24日9点30分,邹光祥、刘成昆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图/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网站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开庭一月后,自媒体人“造谣伊利案”10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邹光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刘成昆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自2018年4月2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二人均当庭表示上诉。刘成昆的家属对财新记者表示支持上诉,并强调刘成昆无罪。

  邹、刘二人涉案,源于3月底在各自的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被指影射伊利公司董事长潘刚协助调查。呼和浩特公安机关在收到潘刚本人和伊利集团的书面报案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将二人抓捕。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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