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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研讨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 呼吁增设新罪名

2018年11月10日 17:5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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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和法官建议设立“妨害安全驾驶罪”,明确对公交车司机实施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018年10月30日,重庆,万州坠江公交车打捞现场。法律界人士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刑法中设立“妨害安全驾驶罪”,明确对公交车司机实施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近日举办的“案例大讲堂”上,法律界人士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刑法中设立“妨害安全驾驶罪”,明确对公交车司机实施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

  据新华社消息,本次“案例大讲堂”的主题,是对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何认定法律责任,如何预防、规制以及立法完善等。与会人员围绕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等多起各地公交车上相关案件开展研讨,其中多起已审结案件中的乘客被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获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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