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梦遥)2018年8月,唐山男子廖海军一家三口蒙冤19年后经再审宣告无罪,随后,廖海军以其继父廖友遭非法刑讯为由向唐山市迁西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医药费、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2956360元。11月13日,廖海军收到国家赔偿决定书,迁西县公安局认为不存在刑讯逼供,决定不予赔偿。该案代理律师向财新记者表示,将继续向唐山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财新此前报道,1999年1月19日,唐山市迁西县新集镇新集村的一口水井里打捞上来两具女童的尸体,六天后,当时未满18岁的廖海军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同年3月初,廖海军继父廖友、母亲黄玉秀也因涉嫌包庇罪被逮捕。2003年7月9日,唐山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以包庇罪判处廖友、黄玉秀五年有期徒刑。2004年1月26日,黄玉秀刑满释放,此后开始向唐山中院、河北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为儿子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