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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重释信用卡诈骗 恶意透支入罪门槛提升至5万元

2018年11月28日 16:4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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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入罪标准大幅提高为原先的5倍,学者认为办案机关沦为“讨债工具”的状况将大为改观
近日,司法机关在征求公安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银联意见基础上,以“打补丁”方式上调此类犯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并对法律适用中的争议问题作出明确,试图为恶意透支信用卡刑事责任松绑。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司法大数据显示,近五年来,恶意透支成为信用卡诈骗犯罪主要行为样态,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罪占到全部金融诈骗犯罪案件七成以上,而且量刑整体偏重。法律界不少人士认为,该行为入罪门槛过低,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近日,司法机关在征求公安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银联意见基础上,以“打补丁”方式上调此类犯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并对法律适用中的争议问题作出明确,试图为恶意透支信用卡刑事责任松绑。

  11月2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下称《修改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历时两年,用八个条文对十年前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作出六方面调整,包括上调入罪标准、规定有效催收标准、明确恶意透支从宽处理规则等。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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