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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江平应松年谈民企保护:错误观念应纠正

2018年12月02日 17:2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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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认为,刑事追诉应“当宽则宽”;江平表示,民营企业长期没有被当成自己人;应松年认为,行政执法过于随意应加以限制
12月1日,在“落实产权保护精神,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江平、应松年结合所研究的法学领域,就在民营企业保护问题提出建议。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及产权保护是当下热门话题。一个月前中共中央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这一提法引起法律界关注和讨论。

  12月1日,京都律师事务所举办“落实产权保护精神,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江平、应松年结合所研究的法学领域,就在民营企业保护问题提出建议。这三位耄耋老人分别是中国诉讼法、民商法、行政法领域德高望重的学者,他们在发言中表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改变过去对民营企业存在的错误认识,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家的案件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划清财产界限,担负起保护民营企业的责任。

刑事追诉应坚持程序公正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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