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公交车司乘冲突频发 两高一部出台文件从重处罚

2019年01月12日 11:22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文件规定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行为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受访学者解读统一定罪量刑之利弊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员等威胁交通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缘 记者 单玉晓)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员等威胁交通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2018年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份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意从定罪量刑等多方面加强对审判实践的引导,体现对公交司机安全防护、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的司法导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