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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任命前先考宪法 江西人大新规引关注

2019年01月25日 15:56 来源于 财新网
宪法法律知识任前考试成多地人大常委会“标配”,一些地方规定补考不合格应撤回任命提名,引发争议
1月22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省人大选举和任命的人员进行宪法知识任前考试,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和通过的10位人选参加了考试。对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法律知识任前考试,已经成为多地人大常委会的“标配”。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 实习记者 代元盟)对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法律知识任前考试,已经成为多地人大常委会的“标配”。最新的一例是,1月22日上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省人大选举和任命的人员进行宪法知识任前考试,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和通过的10位人选参加了考试。

  据《江西日报》消息,这次考试根据2018年12月20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对省人大选举和任命的人员进行宪法知识任前考试的意见》组织开展,考试一般安排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或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邀请两到三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考,考试成绩向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试题满分为100分,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论述题五种题型。根据要求,今后江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组织开展宪法知识任前考试工作。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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