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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近3800万 山东原副省长季缃绮一审获刑14年

2019年03月19日 19:5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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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财物共2571万余元、非法占有馆藏书画作品等财物共1224万余元
2019年3月19日上午,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受贿、贪污案。图/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财新网】(记者 沈凡 崔先康)落马一年多后,山东原副省长季缃绮,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季缃绮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司法机关认定,季缃绮非法收受财物2571万余元、非法占有馆藏书画作品等财物1224万余元。2019年3月19日,山西高院通过官方微信公布上述消息。

  根据官方通报,山西晋中中院公开宣判季缃绮受贿、贪污案,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季缃绮受贿、贪污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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