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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被诉两罪 曾任通辽组织部长近七年

2019年04月10日 17:1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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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杨静波任职通辽期间,收受巨额贿赂,且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此前两名下属一审获罪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因涉嫌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被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截图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原组长杨静波,因涉嫌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被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最高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指控:杨静波利用担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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