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法官、检察官可否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正在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对这个问题的规定可谓一波三折。2017年底修订草案一审时,上述兼职活动被明确允许,2018年底二审时相关条文被删除,日前提请三审的修订草案中,相关规定再次“上线”,但没有采用“兼职”的表述。
有立法机关人士担忧,允许法官、检察官到高校兼职,可能会导致利益输送,影响司法公正。接受财新记者采访的法官、检察官则表示,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人员的交流很有必要,不宜完全否定。对于可能出现的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可以通过自我约束、后续监督、引入惩戒制度等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