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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网论文批发商案二审 辩护律师指关键证据被遗漏

2019年06月06日 17: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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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伟因发行电子期刊的纸质样刊而被定罪,一审获刑四年半;二审律师认为制作纸质样刊不是出版行为
6月6日,蔡晓伟案在江西修水二审开庭,其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两份新证据,称足以说明蔡晓伟的出版发行获得了足够的授权,“完全不该定罪”。本案二审当庭未宣判。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一方面是被广泛应用的维普论文查重软件主要发明人,另一方面则批量售卖电子刊物版面,出版难以定性的纸质“复制品”,赚取版面费差价盈利。46岁的重庆人蔡晓伟浸淫论文行业多年,却因规模数千万元的论文版面费生意被控非法经营罪而身陷囹圄。6月6日,蔡晓伟案在江西修水二审开庭,其辩护律师向法庭表示,有两份关键证据一审时未经举证质证,而这两份证据足以说明蔡晓伟的出版发行获得了足够的授权,“完全不该定罪”。本案二审当庭未宣判。

  2015年起,蔡晓伟控股的重庆吉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吉考公司)获得了维普网运营方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下称维普公司)的授权,对十余本电子刊进行收稿、初审、排版、发行等工作,并向作者提供纸质样刊,从中赚取版面费差价。但根据2008年3月颁布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时用的大众传播媒体。据此,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原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具鉴定书,认定上述纸质样刊为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的出版物,属于非法出版物。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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