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四中全会《决定》:健全特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制度

2019年11月06日 11:5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文件也提到,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
2018年5月25日,香港,行人走下楼梯。2019年11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决定文件公布,当中针对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提到,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刘雁菲)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决定文件于11月5日公布,当中针对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提到,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这是中共近年来在文件中首次对特区行政长官的任免制度、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关表述。

  这份决定文件的全称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当中有关“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章节内容大约1000字。在过去的第十九届三中、二中、一中全会的文件中,香港及澳门特区事务鲜少被提及。

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