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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酒精厂改制未获营业执照致巨额损失 维权14年仍未了

2019年11月28日 11:2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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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一波三折,企业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再审又胜诉,最终最高法院确认当地工商局违法。企业索赔7176万元,法院仅支持259万元;索赔过程中原告去世,其父继承诉讼资格后也去世,家人仍在接力维权
18年前,山东临沂市一家酒精厂从集体所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向区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遭到拒绝。厂子的法定代表人马春亮将工商局告上法庭。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令河东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由工商局与其他单位合并而成)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59万余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18年前,山东临沂市一家酒精厂从集体所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向区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遭到拒绝。厂子的法定代表人马春亮将工商局告上法庭,官司从2005年打到2013年,从县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以马春亮一方胜诉告终。此后他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工商局赔偿损失合计7176万元。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令河东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由工商局与其他单位合并而成)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59万余元。

  马春亮的弟弟、同时也是原告方诉讼代理人之一的马春涛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满,将保留上诉权利。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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