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18年前,山东临沂市一家酒精厂从集体所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向区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遭到拒绝。厂子的法定代表人马春亮将工商局告上法庭,官司从2005年打到2013年,从县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以马春亮一方胜诉告终。此后他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工商局赔偿损失合计7176万元。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令河东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由工商局与其他单位合并而成)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59万余元。
马春亮的弟弟、同时也是原告方诉讼代理人之一的马春涛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满,将保留上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