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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求解“同命不同价”

2020年01月01日 08: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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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同一事故中赔偿金额悬殊的情况反复出现,“同命不同价”长期饱受争议。中国多地将在各自规定范围内,不区分城镇、农村居民身份,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人身损害案件的相应赔偿
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再进一步。2020年1月1日起,广东、广西、上海、四川、黑龙江等省份法院将在各自规定范围内,不区分城镇、农村居民身份,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人身损害案件的相应赔偿金,施行“同命同价”赔偿的试点方案。

  【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再进一步。2020年1月1日起,广东、广西、上海、四川、黑龙江等省份法院将在各自规定范围内,不区分城镇、农村居民身份,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人身损害案件的相应赔偿金,施行“同命同价”赔偿的试点方案。

  财新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底,陕西、安徽、河南、湖南、贵州、江苏、新疆等地也已对这一工作进行落地试点,其中有的是在全省范围内试点,有的选择部分地市先行。在具体涉及案件方面,也有仅在民事诉讼中试点或所有涉及案件皆可,以及某个单一的人身损害案由中试点的区别。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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