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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第一案”一审落槌 李宁贪污罪成获刑12年

2020年01月03日 15:2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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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是1949年以来第一个被判刑的院士,其自称无罪,当庭表示上诉;司法机关认为一审期限合规,不存在超期羁押
2019年12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一案。图/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财新网】(记者 萧辉)2020年1月3日,被羁押五年半后,中国工程院前院士李宁贪污案在吉林省松原中院一审宣判:李宁贪污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李宁的助理张磊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宁今年57岁(1962年7月出生),江西南昌人,曾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担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还担任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张磊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聘副研究员、科技部多项课题负责人。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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