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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0省份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2020年01月25日 17:3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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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响应是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2020年1月24日,湖北武汉,医护人员对病人的病情进行观察分析。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截至1月24日24时,全国18省市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图/财新记者 丁刚

  【财新网】(记者 张帆)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截至1月25日,广东、湖南、浙江、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江西、云南、山东、贵州、广西、河北、福建、江苏、海南、新疆、黑龙江、河南、甘肃、辽宁、山西、陕西、青海、吉林、宁夏、内蒙古30个省份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国务院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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