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3月4日,黑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由一级调整为二级。至此,黑龙江成为全国第20个下调应急响应级别的省份。
此前,全国已有19省份先后调降省级应急响应级别。其中,山西、广东、江苏、安徽、新疆、四川、吉林、宁夏、浙江,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安徽省内的高风险地区参照省级一级响应管理,吉林省内的输入风险较高地区参照省级一级响应管理);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广西、内蒙古、青海、海南、陕西,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福建则宣布,自2月26日24时起,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等级,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区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低风险区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