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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兵代表再吁信息公开立法:公开是最好的“疫苗”

2020年05月19日 15:23 来源于 财新网 试听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刘小兵将再次领衔提交议案,呼吁制定《信息公开法》,将信息公开主体范围从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扩大到所有与公共权力行使、公共资源利用有关的机构
资料图:刘小兵。图/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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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要让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信息公开是唯一途径;而要让信息公开受到重视,必须通过法律予以确定。”5月18日,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告诉财新记者,由于2019年提交的议案未被纳入立法计划,今年他将继续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议案,呼吁尽快制定颁布《信息公开法》,以取代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信息公开主体范围。

  根据规定,人大代表议案必须由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才可以提出。刘小兵透露,5月12日,上海代表团举行的会前活动现场安排了一次议案集中会签,其领衔的关于制定《信息公开法》的议案已经获得超过30名代表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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