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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吉林省四平市劳模郑小东因犯贪污罪、受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郑小东自辩无罪,辩护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郑小卉是郑小东的辩护律师,也是他的亲妹妹。
7月16日,四平市司法局称郑小卉在执业过程中,存在通过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在庭前会议中发表不当言论,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拟对郑小卉作出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目前,郑小卉已提出申辩,并要求召开听证会,但未获明确答复。
“劳模哥哥”获刑八年
相关部门不先解答一下人律师对案子提出的几个质疑吗?你能逐个证明这律师乱说再罚她也不迟
没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就不是权利。
律师很清楚社会的黑暗,就像李庄
司法权不应被滥用,同一天同一时间投诉,目的性也未免太明显了吧
想起了美国国务卿前两天的演讲
律师的职责就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包括为当事人做无罪或罪轻辩护,既可以在法庭上做这些辩护,也可以在法庭外做这些辩护。即便律师在工作中有不当言论,也不能因言获罪!现阶段,律师的辩护权比起司法机关的公权力来讲仍然是不对称的,律师是处于弱势的。法律讲究不枉不纵,不纵主要靠司法机关,不枉应该主要靠辩护权力的充分保障。法律的行使犹如飞行的鸟,需要两边平衡的翅膀的协调作用,而这两个翅膀一个是司法机关,一个是辩护权。如此,法律才能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它的作用。
外行人,我看的很迷离。只感受到政府的力量很庞大,很可畏!
不当言论是个筐
东北就是一个野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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