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北京市政府发文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重申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8月11日,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发布的《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作出了上述规定。
《意见》从6大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指导意见,并明确严禁党员、公职人员、村干部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或超占、多占宅基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