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北京假冒口罩第一案”二审结果出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著名连锁药店康百馨老板李东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15年。其余两名被告人李俞章、罗涵毅也被处以10年和9年重刑。
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三中院”)近日作出的二审裁定认为,李东、李俞章、罗涵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有辩护律师告诉财新记者,三名被告人表示将继续申诉。
一审获重刑
现年37岁的李东是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佰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京海艾康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财新数据显示,康佰馨公司创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306万余元人民币,是北京知名连锁药店品牌,有近60家线下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