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梦阳 记者 单玉晓)电商平台“双十一”网购促销正在进行,阿里和京东两家巨头的商标战亦在持续延烧。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京东”)认为“双十一”商标持有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在三年内未实际使用该商标,应予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后作出裁定,涉案商标在广告等服务上的注册应予维持,但在其余多项服务上应予撤销。京东和阿里均不服,分别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2020年11月10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两起案件,当庭均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