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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条例通过 禁止诋毁中医药条款被删除

2020年12月02日 12:1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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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表决通过,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曾规定了禁止诋毁中医药以及诋毁中医药将入刑等条款,最终被删除。学者认为,此举体现了立法者回归常识、尊重科学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日前已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北京市中医药条例》日前已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了禁止诋毁、污蔑中医药以及诋毁中医药入刑等条款,一度引起舆论轩然大波。财新记者注意到,最终出台的条例删除了前述争议的内容。

  “从最终出台的条例来看,上述条文被删除,表明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公众参与,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的机制还是有效的,征求意见是实实在在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告诉财新记者,禁止诋毁中医的条款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任何科学,都需要面对讨论和批评,不管中药中医还是西药西医都不能例外。“科学的本质就是要面对质疑。这些条文删除,体现了立法者回归常识、尊重科学,也更有助于中医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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