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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再迈步 如何解读仲裁新安排?

2020年12月14日 16:4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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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补充安排》的签署对于民商事纠纷尤为重要,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016年以来,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协助工作进入快车道。随着《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的签署,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文思敏)2016年以来,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协助工作进入快车道,在民商事领域已密集商签了关于婚姻家事、仲裁保全等多项安排。近期,随着《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的签署,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12月10日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两地司法协助工作加速,一方面是因为双方的不断协商和推进,另一方面,香港律政司2019年1月成立了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充分利用香港‘一国两制’的优势,与内地的沟通也进一步加强。

  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通过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下称《补充安排》),这是对20年前开始实施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补充完善。“这次的做法是比较创新的,是对先前的安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明确,指向性更加清晰,无需重新签订新的安排。”香港律政司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主任丁国荣向财新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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