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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三人重伤一人 江西曾春亮受审求死刑

2020年12月22日 19:5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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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两个月后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庭审中曾春亮认罪、一心求死,被害人家属称其没有歉意,漠视生命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春亮涉嫌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图/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

  【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2020年盛夏时节,江西乐安人曾春亮在六天内接连杀害三名成人,并造成一名儿童重伤。案发时,他刑满释放仅仅两个月。12月2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曾春亮当庭表示认罪,请求判处自己死刑。

  据起诉书,曾春亮生于1976年,有两次犯罪前科。2002年12月5日,他因犯盗窃罪获刑十年,2010年5月刑满释放。2013年3月17日,他再次因犯盗窃罪获刑八年六个月,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从浙江金华监狱释放后,曾春亮回到了乐安老家。起诉书显示,因为没有生活来源,曾春亮又起了盗窃念头。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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