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2020年盛夏时节,江西乐安人曾春亮在六天内接连杀害三名成人,并造成一名儿童重伤。案发时,他刑满释放仅仅两个月。12月2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曾春亮当庭表示认罪,请求判处自己死刑。
据起诉书,曾春亮生于1976年,有两次犯罪前科。2002年12月5日,他因犯盗窃罪获刑十年,2010年5月刑满释放。2013年3月17日,他再次因犯盗窃罪获刑八年六个月,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从浙江金华监狱释放后,曾春亮回到了乐安老家。起诉书显示,因为没有生活来源,曾春亮又起了盗窃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