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方祖望)从2021年开始,财政部每年都会通过转移支付安排,拨给各省份市场监管部门一笔专款,用于保障反垄断执法。1月28日,财政部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反垄断工作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显示上述信息。
《暂行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正式施行。
反垄断执法工作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长期以来,办案经费归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本单位预算。“就像一家公司,每年预算是有限的,而且很多部门要用,要平衡取舍。”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伟对财新记者说。黄伟长期从事反垄断法律服务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