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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在监狱服刑已有五年多,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良纲依旧不认罪,并通过持续申诉获得检方立案复查,目前尚无结果披露。期间,他又在不断投诉、申请复议的基础上,就当年被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一事提起诉讼,把宿州市司法局和安徽省司法厅告上了法庭。
前不久,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桩行政诉讼,展开了一幅服刑人员与法律援助主管部门对簿公堂的奇特图景。由于尚在狱中,陈良纲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宿州市司法局、安徽省司法厅亦由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可怜的女辅警。我都忘了
前两天哪个女辅警敲诈一案,也是强行指定律师。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很长
司法腐败
“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案件也出现这种情况了
本篇报道的陈良纲案殷鉴不远,又……
最起码程序有瑕疵
宿州司法局仅以一份1995年的强奸案判决书(无律师执业证),来证明马某2014年7月取得法援律师工作证仅隔一个月被指派给无期死期被告人辩护符合“具有一定年限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资质规定!宿州司法局作为行政主管单位,对马某作为公务员兼职律师并且是无律师证执业这样违法的行为,不仅不处罚,还拿来作为证明马某给可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作辩护的法援律师的资质证明?宿州司法局有不受国法约束的特权?
该报道最后称的马某拿律师证有权不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的规定吗?马某取得公证员资格14年后不走公证员免职程序,又是司法局科长的公务员身份,还能拿事业编制单位宿州法援中心的法律援助工作证?
法学科班出生
他有故意变更拖延开庭的嫌疑啊……
法律有规定吗,他有这嫌疑就不给他及家人请律师的权利了?
法律应该要有规定,通过辞退律师等手段来拖延开庭的次数,比如理由合理可以最多给与几次,并且还要在开庭多少天之前进行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律师辩护,自己来辩护。毕竟什么时候开庭,应该早就通知了家属,家属有时间去聘请律师。除非开庭准备时间给的太少,家属来不及请律师。
您能告知具体的法律规定:名称、条款吗?法院通知指派函载明依据的是无期死刑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的条款。司法局和法院都没有提供像您所说的法院给过被告人或家属委托期限的证据和依据。而陈良纲代理人提交的书证、录音等证据载明在法援指派前家人就请好律师,并且一审法院卷宗收录了由经办法官签收的家人委托的律师手续。而两位指派法援始终未向被告人提过要签委托,也没有会见笔录、阅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