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雨馨 单玉晓)路边停车欠费不足十元,却最低被罚200元。《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下称《条例》)这一相关规定是否合理?政府是否有权处罚停车欠费行为?
这些问题引起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等行政法研究者的思考。 半年前,何海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针对前述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建议。后者经审查,建议北京市立法机关完善路边停车欠费罚款额度及程序,并于2021年7月1日前反馈。
何海波近日对外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前不久向其复函,表示《条例》将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不存在立法权限问题,但对停车人不缴纳道路停车费的处罚设定没能较好体现法律原则,已发函建议北京市立法机关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