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最高检察院正在十个省市试行企业合规改革。按照试点方案,试点地区检察院可以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但要督促企业建立合规制度,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日前,最高检联合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出台文件,对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作出指引。
这份名为《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的文件规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下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下称“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院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