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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疫情追责:常务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2021年08月13日 19: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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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常务副市长陈锴竑被党内警告,副市长余珽被政务记大过,邗江区区委书记钱峰、广陵区区委书记朱勇被免
2021年8月12日,江苏省扬州市三星花园小区,市民参加主城区第七轮大规模核酸检测。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扬州市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陈锴竑,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指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余珽,扬州市副市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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