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许雯)施行近二十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称“人口计生法”)迎来第二次修改:三孩政策入法,社会抚养费及相关处分的规定删除。
人口计生法修正草案8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参见《人口计生法二修启动 涉三孩政策和社会抚养费》),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获表决通过,并面向社会公布。
此次修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共计21处变化,自8月20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新网】(记者 许雯)施行近二十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称“人口计生法”)迎来第二次修改:三孩政策入法,社会抚养费及相关处分的规定删除。
人口计生法修正草案8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参见《人口计生法二修启动 涉三孩政策和社会抚养费》),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获表决通过,并面向社会公布。
此次修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共计21处变化,自8月20日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