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北京一律师为使其所代理案件获得对己方有利的处理,请托时任市高级法院一名法警提供帮助,并先后两次以现金形式给予该法警20万元。这名律师因犯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判决后,该律师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日前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财新记者注意到,上述案件信息近日由自媒体披露后,目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已检索不到相关文书。
该案二审刑事裁定书原文显示,涉案律师名为吕凤刚,1969年生人,户籍地为山东临沂市。在首都律师官网上检索可以发现,名为“吕凤刚”的律师仅一人,目前在北京尚格律师事务所执业。另据公开信息,吕凤刚此前作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代理了多起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