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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美玉诉饶毅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驳回耿诉求

文|财新 黄晏浩
2021年12月14日 15:51
耿美玉要求饶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诉求被驳回。法院认为,司法应为学术批评设定较为宽松的环境,“鼓励真理越辩越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认为,饶毅和耿美玉的观点交锋应属于学术讨论范畴,饶毅没有对耿美玉的名誉造成损害,未造成侵权后果。图/网络

  【财新网】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学术所长耿美玉诉首都医科大学校长饶毅名誉权纠纷一案,日前一审宣判。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认为,饶毅和耿美玉的观点交锋应属于学术讨论范畴,饶毅没有对耿美玉的名誉造成损害,未造成侵权后果。法院驳回耿美玉提出“饶毅在个人微信朋友圈、《中国科学报》《科技日报》及《文汇报》显著位置发布道歉声明,每日发布一次,时间持续十五日,向耿美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对于阿尔茨海默症治疗的研究是一个不断进展的过程,需要医学界作出共同的努力,因此,从医学发展的角度应当允许正当的学术争议和批评,法律不应当加以限制和干涉。从促进学术争鸣以及净化学术风气角度而言,司法应为学术批评设定较为宽松的环境,学术上的争议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公布原始数据、进行重复试验等方式予以澄清,鼓励真理越辩越明。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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