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2月16日上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此前缺席一审的刘鑫现身法庭,江秋莲则未出庭,后来她在社交平台表示是由于身体原因。庭审中,刘鑫再次否认锁门等关键事实,认为自己对江歌遇害没有过错。江秋莲一方则认为刘鑫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庭审持续近四个小时,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据央视新闻,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上诉人刘鑫一方表示,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蜂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日法院都确定录音是“不要闹了”,为什么媒体还是传播“不要骂了”?
“江秋莲一方则认为刘鑫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要人家自证清白?
若无过错,以后谁敢去帮助?
无论如何,在道义上都应该补偿一下人家父母。毕竟这事情是因你而起。
这里面核心是 反锁门没有核心证据支持等 那是否有证据证明锁门等??b
有的,一审提供了日本审判所的庭审证据和翻译件
人们总喜欢道德审判 殊不知法的重要性。
法是道德的底线。
刘鑫无辜。
的确是个黑心人
法治社会
严惩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