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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2022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寻衅滋事罪存废问题再度引起法律界代表委员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告诉财新,他认为寻衅滋事罪客观要件表意模糊,主观目的、动机难以界定,已经草了一份议案,呼吁修改《刑法》废除寻衅滋事罪。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朱征夫也向财新表示,寻衅滋事这一罪名存在明显缺陷,极易被滥用并造成社会过度刑法化,他将提交一份关于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的建议。
人大代表的建议恳切。 应该代表们在微博上发表提议,全民投票这类提议。投反对票太多的提议下次不让他们当代表了。
难
主持废除寻衅滋事罪,但问题还在执法者,执法者观念不改,刑法这么多罪名总能找到下一个口袋罪。罪刑法定,任重道远。
“寻衅滋事罪”界限不清,完全任由领导拍脑袋决定而使用,强烈支持废除。
这个议案提得好。
这才真正的以人民为中心!
应当立即废除
支持!!!n
强烈支持
公序良俗什么时候也讨论一下。
“不违背公序良俗”主要是民法上的原则,这样的原则在各国各地区的民法上都有类似的规定,主要用于法律漏洞的补充(说白了就是,对于某个民事案件没有具体条文可以适用时,就根据这个“不违背公序良俗”之原则来裁判案件),这个原则在民法上是有必要存在的,如果法官在裁判个案前已谙熟于法学方法论,那么这个原则本身不会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何不良影响,相反,从各国民事立法上看,对于公正判决而言,该原则是不可或缺的。